诉讼法与司法制度论文_数字时代司法责任伦理之

2022/01/12
文章目录

一、问题的提出

二、数字时代司法责任伦理的风险

(一)数字时代司法的“去责任化”趋势

(二)责任感缺失的伦理隐忧

(三)责任推诿加剧的伦理挑战

三、数字时代司法“去责任化”效应的机理

(一)权威性与非权威性并存

(二)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共生

(三)机械性与能动性同在

四、司法责任伦理调整的新兴场域

(一)证据指引系统

(二)风险评估工具

(三)在线诉讼平台

五、责任框架的重构与责任伦理的守正

(一)机器与技术人员的责任

(二)系统部署者的责任

(三)司法官的责任

结 语

文章摘要:在数字化浪潮下,司法活动呈现出"去责任化"的趋势,具体表现为责任感的缺失和责任推诿的加剧,因而亟待法学界对司法责任伦理予以革新。数字技术导致司法责任消解的机理是复杂和多元的,主要源于其兼具权威性与非权威性、确定性与不确定性、机械性与能动性等多重面孔。当前我国司法工作中的数字技术主要被应用于证据指引系统、风险评估工具、在线诉讼平台的开发等事项上,这些领域也是司法责任伦理冲突最为激烈的场域。数字时代应当坚守人本主义司法责任伦理,准确界定机器、技术人员、系统部署者与司法官的责任框架,在拥抱技术的同时树立科学的责任观,借助数字技术建立和完善符合时代特征的司法责任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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